这样单手变向过人算翻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24:17
我右手运球,运一下球后做体前变向假动作,做到一半在空中把球拉回来,然后再运球,至始至终球和手腕夹角没有超过90度

单手变向过人的时候是很容易使球停顿而且托于手上,算是翻腕。但是现在正规比赛都不吹翻腕了。
  现今的的CBA,NBA,CUBA,NCAA,甚至是国际比赛,奥运会也不见裁判吹翻腕了,其主要原因有二点:
  1、使比赛的连贯性更好,使观众的热情更高涨。
  2、对比赛的意义,结果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翻腕”不属于篮球主要规则中的非法运球。其实“翻腕”在篮球规则里面是存在的。所谓的翻腕就是运球时手心与地面的夹角超过90度统称为翻腕(也就是托球了),这个错误动作在初学者运球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翻腕”也就是手持球,球在手中时间太长翻手托球。

肯定算翻腕,只是现在翻腕吹的比较少,直接就是持球违例或是说二次运球了,因为楼主只要问了,就肯定基本上是那种让人非常讨厌的变向,其实那种变向貌似很无敌,其实是违例的无敌,完全用手护住这样根本防守队员没有办法,另外无论是身高上还是速度爆发力或者是力量上只要有一个点有优势,这样的变向就无敌了,以为高的可以选择投,快的可以选择突,有对抗能力的可以选择倚住突

你这样做应该不算,呵呵 。变向过人不用把球运那么高,重心低的提前变向最容易过人,一但你重心高了,很多动作不经意间就被裁判吹了

理论上不是翻腕,但是裁判在这些尺度界限不是特别明显的动作上判罚有很大程度的主观因素。比如,场上找平衡。吹了也没得说,不吹也可以。

所谓翻腕就是球在手中停留时间过长或特意去改变球的动向超过90度的。一般这些都取决于裁判的判罚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