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和承租方商量,要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0:39:13
我在2007年12月和承租方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房租一年一付,但现在房租行情暴涨,但合同中又没有写房租根据市场波动而波动,使我受很大损失。所以我想现在提前终止合同,合同也没有写相应的赔偿条款。
我该怎么办?用什么理由可以跟承租方提出终止合同?我要给多少违约金?
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是我的损失实在太大了,请懂的帮帮忙。。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看合同中有没约定终止合同的情形;
2、如果没有,只能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如果你没有法定终止事由和约定终止事由,你是不能终止合同的,事实上,如果你不履行合同,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此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不仅仅是赔偿损失这么简单,对方仍然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如果你不履行的,在你履行之后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所以,还是只能协商。

你好:
你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就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因解除合同,承租方收到的直接损失,比如装修折旧等等。
建议你先和对方协商,以解除合同为筹码要求涨价,如果对方不愿意,你再解除合同好了。

广东胡律师:

先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吧,看对方能不能接受提高房租,对方不接受的话,你就直接解除合同支付对方最多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你是出租方还怕被承租户牵着鼻子走不成。

先协商吧,协商不成那只有强行解除合同,但要赔偿对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