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49:56
我(男)的房子包括我父母的房子(两个房产)都是在婚前以我的名字拆迁安置所得,房屋产权证(全产权证)在婚后才办下来,也是我个人名字,请问这两个房产离婚时我老婆有权利索要分割么?
房子结婚前是没有产权的,婚后才办理了产权证

应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妻子无权分割

按照财产分配法,婚姻之前是谁的财产在离婚时是归原所有者所有,所以她当然不可能和你分罗!不过婚姻要好好珍惜,别想太多了!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房款是在婚前出的,即使房产证是在婚后办的也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所得的房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的妻子得不到分割。

1、这两套房:
(1)写你父母名字的是你父母的财产,与你们夫妻无关;
(2)写你名字的: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2、虽然产权证是在婚后才办理的:但只要你能以拆迁安置的协议签定时间等证据证明是在领结婚证之前就已经办好了的,仍然可以确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