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退伍军人安置处理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20:14:22
请问,我是2000年退伍的复员军人,当时兵役法刚开始实施,我算义务兵退伍的,当时97年去部队的时候有民政局的安置卡,但是回来后去找过一等待安置,给我的解释是因为我妈单位已经没了,(我妈远单位属于供销系统,但她上班的单位已经全部办理停薪留职了,所以供销系统说我妈已经没单位了),这样我没找落了就南下深圳打工至今,现在回来听说有新的退伍军人安置条例,所以我想请问下我这样的情况现在还能要求安置单位吗?具体找哪个部门?要有什么条件?

你的问题是很难的了,现在每年退伍的人员都很多的,没有关系的都是去外面打工,你也可以去找你所在县/市的民政局问问,希望不大的!!现在就业很难!!!
  第一条 为了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2)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第五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六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接待。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