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部轻伤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45:56
脸部缝了20针,总长9厘米,成弧形,是否达成轻伤,对方该付什么责任,谢谢

轻伤中的面部是指发际外,如有败顶、秃头等,需按轻伤中相关规定重新划定面部范围。你说的脸部,具体是什么位置?
如果你说的是轻伤规定的面部,单条创口长度达3.5cm(包括3.5cm)以上,即可构成轻伤。如果是一人造成的多条创口,累加达5cm(包括5cm)以上,也是轻伤。
轻伤,对方要负刑事责任。双方可以调解(以经济上赔偿为主),也可以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0年7月1日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施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规定,面部单个创口长达3.5厘米(明显疤痕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或颌面部穿透创;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累计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的构成轻伤。你的这个伤情已经是轻伤,对方应服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案情简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对于案情复杂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可以协商调解。司法实践中一般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