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能不能只交医疗保险而不交养老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11:02
我在襄樊是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养老和医疗加起来要交近400元,有点受不了,想问问可不可以只交医疗,不交养老保险啊?
09年2月份武汉公司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我回了襄樊重新找工作,09年8月襄樊公司又为我办理了新的社保帐号,8月份的时候我将武汉的帐号(养老,医疗,失业)转入了襄樊,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已经跟襄樊的帐号合并了,为什么以前交内的失业保险年限不能合并??如果不能合并,现在可以去武汉申请失业金吗?请问?

对的,可以这样选择的。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不可以。社保金是法定强制,无可选择。

可以的。

可以的。

楼上的不懂不要瞎说好吧,说话要负责任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招用职工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2008年1月1日起,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不可以只交医疗保险。
1.养老保险由于实行的是累计计算交费年限,所以暂时不交对将来影响不大,等你想交的时候,去当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2.医疗保险各地规定不太一样,如果是累计计算年限,那么跟养老保险一样处理,但如果是连续计算年限的话,你现在不交了,过了一段时间后医保就会作废,以前交的也白交了,以后只能重新办理并重新计算年限

3.医保只要停止交费后就不再能享受医保的待遇了,个人认为医保是比较重要的保险,应该考虑继续交,养老可以根据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