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 基本农田 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25:56
我是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凤凰村二组30多为村民的一个代表,我们总耕地150.639亩,实际耕地平均每人不足0.4亩。我们世代靠土地生活,就在土地如此珍贵的情况下,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还强行征用我们的养殖水面30.417亩,每亩以4.3万元左右的价格补偿村民,每位村民得到补偿金3500.00元。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这个补偿价格是否合理?
我们没有被征用前,每人平均就不足0.4亩地,还有30多人没有一点土地的还不算。土地被征用前我们的稻田转包给了本村的村民搞养鱼业,每年得到100斤米,现在被征用了,就只有3500.00元钱,那100斤米也没有了,就算我们小组重新分配土地,还能分多少呢?听说中央叫不要给农民增加负担,要我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地方政府这样做,还没有给我们增加负担吗,我们老了靠啥子呢,就靠那3500.00元过一辈子吗?而且我们的是稻田,却是以非耕地的名义被征用的。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请教最高解答!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涂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五种。
  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集体土地分为3个片区,补偿费与被征用土地面积及地类挂钩

正征求意见的《佛山市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征地补偿、留用地补偿等敏感问题作出了初步规定。

经营项目原则不征地

《意见》提出,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用地必须严格区分,原则上只有公益性项目才能实行征地,而如工业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不再批准征地。经营性用地中只有房地产用地除外,当国有土地存量不足时可以实行征地。

征地审批更轻松

征地审批程序得到简化:调整后,可以由市审批的事项不再报省审批,可以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查的事项不再报省、市政府审查。

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征地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佛山市政府行使审批权,涉及征地的,由佛山市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再报省政府审批征地。

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无论是否涉及农用地转用,征地时的附件可只报《建设用地呈报书》、《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范围勘界图》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各区在制订有关征地方案前须广泛听取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意见,如果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对征地的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则应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

低补偿标准将提高

以后,征地补偿标准将进行一次清理,标准偏低的要进行修订。修订将按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