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县省级政府的挑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06:55
省管县体制变革中,省级政府都遇到哪些挑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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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县后,县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域被赋予更大的发展自主权,但自主权并不代表发展能力,自主权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发展能力的增强。对县实行“强县扩权”有可能在最初一段时期为县域经济发展带来活力,使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广阔的空间。但随着全国“省管县”体制的普遍实行,各县的相对优势逐渐消失,省管县的积极作用也就大大减弱。也就是说,首先实行省管县的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先发优势”,但这一优势会随着省管县体制的广泛实行而回报递减。

  省管县后,对部分较发达地市所辖困难县的影响尤为突出。因为从地市范围内部看这些困难县属于相对贫困县,会得到地市的大力帮扶,而在全省范围看,又属于中游偏下水平,基本得不到省级的财力扶持。因此,对这类县市而言,省管县后从上级得到的扶持不仅不会增加,反而可能会大大减少。

  “竞争难以避免”
  市管县体制的一项“罪名”就是市县争利。一方面在产业分工、区域分工、资源配置、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保市压县:另一方面各县之间各自为政,自谋发展,重复建设、同构竞争现象严重。其实即便在省管县体制下,上述问题也将同样存在,有些问题可能还会更加严重。实行省管县后,省以下近百个地位平等的县市,出于加快发展的需要,在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省级政府将疲于协调应付,市与县、县与县之间的恶性竞争只会比市管县体制下更加严重,不利于区域经济的融合和发展。

  进一步讲,省直管县后,区域经济的竞争主体和活动空间由地级市变为县,区域产业政策、资源配置职能的主体也由地级市缩小为县,在地方政府职能尚未转变、政府运作方式还很不规范、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行政干预还比较强的情况下,省管县体制并不能有效解决市管县体制下的市与县、县与县的恶性竞争问题,反而可能会将原来主要存在于市与市之间的贸易和行政壁垒演变为更加分散狭小的县与县之间的壁垒,重复建设、同构竞争现象将更加严重。

  另外,省管县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县域经济和中小城镇的发展,但也会造成大中城市发展滞后和区域内缺乏有经济辐射力的中心城市等弊病。这一问题在最早实行省管县的浙江省就尤为明显。

  有学者精确地计算了地级市的行政运行成本,一个中等地级市,一般地厅级干部20人,县处级干部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