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仲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9:33:30
我有一个比较好的大品牌的域名,该领域世界第三。
是新注册的。
如果我想把域名买给他该怎么办呢?会不会被仲裁呢?

一般他们不会那样作,因为他们要仲裁不管成不成功先交4000块仲裁费,请律师每小时250美金,仲裁成功还要花钱跟注册人买。 他如果没主动联系你你最好不要主动去卖,防止他以此为借口说你是恶意抢注进行牟利。最好托网络公司帮你卖保险一点。

卖出或者仲裁的前提是他们重视你的这个域名。

仲裁费用很贵的,你的要价没那么高的话,他们会买下你的域名的。

域名争议及域名仲裁,我做过不少。建议接到投诉信后立即向中国法院起诉,能较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如明显出售该域名,一出售就表明你有恶意,仲裁裁决对你不利。

域名遵循先注册先得的原则。
他应该不会仲裁的,一般人都宁愿花高价钱买下这个域名

  关于什么样的域名会被仲裁,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 投诉人(原告)具有在先权利

  (1)简单的说,别人对域名的主体部分早就具有合法权益,例如商号、商标,甚至名人姓名。而“在先”也就是说他取得的权利比当事人注册域名早。
  (2)同时,即便别人拥有在先权利,例如商标权,当事人如果也能举证对域名的主体部分享有权利,例如不同类别的商标注册、企业名称、其他合理解释等等,仲裁庭就不能把当事人的域名转移掉。
  (3)对于那种缺乏显著性(如地名、常用单词、短字母组合)的商标、商号即便有权利,被投诉人(被告)也可以主张已经被淡化了,公共可以合理使用。
  2. 域名与在先权利主体相同或者相似
  (1) 域名为文字形式,普通商标的图片形式不能对抗域名;
  (2) 商标 后缀(地名、通用词)会被判断为相同相似;
  (3) 驰名商标保护范围较大,相似程度要求较低。
  3. 被投诉人具有恶意
  (1) 驰名商标、知名商标可能注册就被认定为恶意;
  (2) 常见的恶意有:邀约出售、同业经营、误导混淆、妨害注册、不使用、域名停放、知悉接触、网络钓鱼等等。
  同时,即便以上三个条件都满足,被投诉人(被告)已经合理使用了该域名建站,并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仍然可能保住域名。

  一般来说,如果有争议的域名,不通过中介挂出售页、不做相关内容不会涉及恶意抢注的问题。这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