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陪床问题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8:56:53
我2006年被车撞了。医院坚定大腿和手腕骨折,经治疗现在已经康复,我现在想处理这件事,请问对方应该给我什么赔偿?

1、做一个司法鉴定,看是否有伤残,如果有伤残,可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这是大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2、如果没有伤残,费用主要是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处理事故人员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