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两个月何起何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23:01
我是8月3号(8月第一个星期一)面试,5号去公司分宿舍6号(星期4)开始打卡上班,3号面试时签定合同 试用期两个月, 公司每月10号发工资. 请问我试用期到什么时候结束? 试用时1400,转正后+100~600不等! 请问我在哪个月能拿到转正后的工资! 11月10号还是12月10号?
PS: 今天11月10号 拿到的工资还是没涨的,得知要12月10日才能能加工资?
这样试用期还是两个月吗?
请附上法律依据!

您好,我们是西南民大法律援助中心。鉴于您的问题我们认为,您的试用期是从您与贵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的,即8月3日。您的试用期为两个月,故试用期结束时应该是10月3日。因此您在10月10日公司发工资的时候应该拿到转正后的工资,不应该是12月10日。
根据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贵公司明显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您享有请求贵公司支付您没有付足的余下工资。
希望我们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试用期应当从到岗上班日开始计算。

八月三号开始,到十月三号

公司是违规了,建议你直接和他们领导说下。如果他们编出任何理由推托的话,如果你还想在那做,还是认了吧。也就少2个月几百块,失去一份工作不划算。被欺负也没办法。

试用期从八月三号开始,到十月三号结束。你应该在十一月十号就能拿到正式工资。你去财务处咨询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就是你和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你在6号开始上班,也就是说,你在6号的时候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因此你的试用期应该到10月6号结束。10月6号以后你就可以拿到转正的工资了。如果到11月份你还没有拿到转正工资,你的试用期就不是两个月了,而是变成三个月了。你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补偿你10月份的转正工资。如果它不补偿的话,可以到人事部门投诉他们,或者到法院起诉他们。
祝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