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有权扣押粮补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2:27:46
就是我的身份正上还有一笔信用社的欠款,有好几年了,这欠款是我们书记私自用我的身份正贷的钱,他答应了会处理这事情,也就没去追究他,不过信用社不可以我去取粮补的钱,你去取他就说你有老欠,这钱没还就不可以取钱,请问信用社这样做合法么?国家有什么规定么?
尽量详细点

这其实是个不正当私力救济的问题,如果债权人或自认为是债权人的都以自己的力量来“强制执行”,那整个社会都会崩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粮食补贴是国家专项惠农资金,严禁任何部门用来抵扣税费,从中截留。(黄石日报)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