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与君主立宪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8:47:44
两者有什么联系

三权分立是一种权力制衡机制。有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是五权分立。(台湾就是五权分立),它是分权体制的一种,美国采用的是三权分立,即司法,立法,行政三权分立,互相制约,能够有效的防止权力滥用与政府机构从业人员的腐败,并且能够促使社会向更美好的方向前进。
君主立宪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一种,英国日本以及西班牙等国家采用的就是君主立宪,美国采用的是总统制。
里面的精要:君主立宪下的国家以及总统制国家都可以采用三权分等分权体制,只是权利的出发点不一样,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是君主,是世袭的。总统制国家的国家元首是选举出来的,而且通常参与国家机要,而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家元首通常只是象征以及礼仪之做用,国家事务通常由首相主持。国王仅是个签字机器,通常不会行否决权。

三权分立最早是由洛克提出来的,他在《政府论》中提出了该思想,主张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利分属议会和君主。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发展了洛克的分权学说,提出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而君主立宪是指通过制定宪法来限制国王的权利,与三权分立不同,但也有联系,其作用都限制了国王的权力,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慢慢转变成三权分立,而三权分立比君主立宪更加彻底,君主立宪是资产阶级妥协的结果。
(看你问的问题有点晕,因为你题目是两者的关系,二内容又是联系,关系和联系不同!关系包括区别和联系···)----当然,是我的个人见解(高二)

三权分立
军权(部队总司令),政法权(最高法院院长),和总统
参见美国
君主立宪则是君主作为精神领袖,所有法律命令通过君主发布
但是实际上没实权,他不发布也得发布。。。当然,继承人之类的除外
有实权的通常是议会及首相
参见日本,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