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08:39
我是今天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去过公司当然也没有受过培训。但是合同上有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需支付1800元的违约金。请问我如果不想去了,要支付违约金吗?

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属无效条款。用人单位只有在为新员工提供培训以及依法约定保密条款(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前者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培训费用具体发票予以证明。你还没有到公司上班也没有接受过公司任何培训。故可以放心。
但是如果是应届生有三方协议的,需要到学校办理。

不需要

是的,但公司要证明确实花了1800元来培训你了。

你的情况应当不需要支付1800元的违约金。劳动法中的违约金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而你的情况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实质上的为培训你而产生费用,故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