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钱我应该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4:28:05
我之前在成都启迪公司上班,当时进公司交了2000块钱的押金和200多办证件的费用,后来没干了。收据当时交给公司,公司说要1个月才可以退,但是收据已经交给公司,现在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到了,公司现在只退我1000块钱,要我把原来自己花200多办的证件交给公司才退我另外1000.
第一个问题:如果我证件不在了公司应该退我吗?
第二个问题:如果公司不退我另外的1000块我应该向成都的什么机关援助,他们的电话是多少?
第三个问题:如果我证件交回去了,公司应不应该退我交证件的200多块?(前提当时公司方并没有说证件必须交回去和证件不交要扣钱之类的话)

你好
1.证件不齐,可以要求遗失补办处理,事实上这是多此一举,如果所遗失的证件不重要的话,完全不比理会,并要求退款。企业的内部规章只是规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2.A.向所在管辖区申请劳动仲裁。
B.准备相关证据后起诉
C.与单位领导协商(下下之举)
3.证件的办理费用可能不会退回,如果当初有明示辞职后退回一切费用(包括什么证件办理)除外。

需要完全退回

劳动局。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都是违规的。

应该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