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急!大家说一下,这属于请假还是旷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00:17
刘某以接待从外国回来的女朋友为由,向公司请假两周,公司正在用人之际,就拒绝了刘某的请求。但刘某从第二天就没有再去上班,整整半个月。刘某的行为让公司很气愤,但在处理上又不知道刘某到底算是请假还是旷工,还请各位帮帮忙啊!

旷工

职工因私事请假,经单位批准的属于事假,未经单位批准的属于旷工。事假和旷工均不支付工资。
职工请事假应当批准,这样处理较为人性化。建议按照事假计算,避免激化矛盾。

这个没有法律界定,用人单位认为是矿工就是矿工,认定是请假就是请假。
但是请假没有得到公司批准是旷工

我查询E-lawyer法律在线上的回答,说是旷工。

这叫霸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