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急!不知道怎么办。最好是专业人士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5:50:27
本人无锡本地,在今年11月1日到盐城阜宁运货,撞到了人。
当事人情况如下:女,60岁。外伤(皮外伤)。
当时交警要求先协商解决,本人承担医药费用,外加3000元,对方老公同意;儿子不同意,要求5000元。到了10日,对方不谈了,说母亲精神病出来了,要我们承担精神损失费,精神治疗费。保险人员对我说不要和他们烦,准备1W元就可以了(我从3000到1万,保险公司没有额外付出)。现在我该怎么办?想了解一下相关案例。请指明。
不好意思,讲的不清楚,责任认定书10日给我们了,1日出的事情。等法医鉴定中,万一对方起诉的话是不是只和保险公司有关系了。有相关案例(出车祸之后神经有问题的,CT照过后没有发现)吗?我们现在已经出了9,000了保证金,对方已经在用了。

1、具体的赔偿,最好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再谈,这样对双方都公平一些。
2、等责任出来后,如果你有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应在12.2万元(医药费最高1万元)内的范围内对伤者进行无责理赔。如果超过了12.2万元的,则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假若你还办理了第三者责任险(商业性质的),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你们之间的保险合同继续进行理赔。
3、伤者的损失,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年龄为60岁,如果其不能证明有实际收入,不予理赔)、残疾赔偿金(如果有的话)、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可以评残的话)等项目。从你的情况来看,损失应该不是很严重,交强险应该可以解决。
4、关于其母亲精神病的问题,与交通事故并无直接关系,不予理赔。若需理赔,需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5、像你这种情况,对方伤情不明,责任结论未出,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谈的。还不如等结论出来后再谈,若谈不妥,因为你已经交过初步的抢救费用,故可以暂缓缴费。若谈不妥,让伤者直接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就是了,反正最后应该不用你交钱。

首先你要明确的是交警部门在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可以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进行判决。

具体的赔偿数额应其伤者而定。

就你的描述,交警是让你们协商解决,在你们协商不成的时候,你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当时的被撞人的病例,起诉。
法官会根据证据及相关事实作出判决。

如果你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最好不调解哈。某些赔偿费用,你认了,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认可。

这样的案子是需要速战速决的,否则拖得越长,对方要的钱就越多
你要求他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