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如何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43:05
一年前朋友跟我借了2万元钱,有借条,借条没有注明何时还,口头承诺一月还,但是到现在都还没还,多次催促,都说没钱。现在跟他又不在同一城市,越来越觉得他是拖延,现在想起诉他还钱。我这种情况是否存在债务到期之说。是不是必须在两年内提出诉讼,否则就不予受理?而且不在同一城市,如何起诉?是不是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诉讼书。提交诉讼书时除了提供本人身份证,借条。还需要提交被告人哪些信息?若胜诉,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路费、误工费、利息等费用是否要求被告支付?

你好:
由于借条上没有约定何时还款,那么由债权人主张,债权人何时主张还款,就何时到期,不存在过期的问题,诉讼时效也从你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你第一次问他要钱开始计算(当然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证据也可以从你起诉是开始计算)。虽然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你的情况看,由于起始时间晚,一般不会超过时效的。
由于是民间借贷关系,如果没有约定管辖,那么就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你需要去当地起诉他。
你需要提供被告的具体联系地址,最好有联系电话(不是必须),以便法院的传票能够送达。
胜诉的话,诉讼费肯定是对方承担,由于你们是债权债务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所以路费、误工费等不能主张。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那法院就不支持利息。但是你可以从借款到期至法院判决生效之日的期间内,向对方主张违约金,可以按照银行同期利息计算。

1)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你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对方还款但是的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2)最好是在两年内提起诉讼,过了诉讼期不是说不可以起诉而是对方有了抗辩权,如果对方行使抗辩权你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了
3)你要到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4)一般不需要了
5)败诉方只承担你的诉讼费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随时可以要求对方偿还
但是需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可去对方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建议不要诉讼,所有费用加起来入不敷出,还把自己累个半死,何苦呢,以后借钱的时候要慎重点。毕竟钱来之不易啊。

按常理来说;法律不受理,最大的希望那人有没有良心了。而另想办法要回。难。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