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构不构成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46:48
一个老师带着未成年学生去春游。结果1个学生掉进了深1米3的水坑,老师自己没救,去呼叫别人来救。叫到人回来的时候,学生死了!问老师犯不犯罪?为什么? 要从客体,主体,主观,客观来分析!
那客体,主体,主观,客观哪个不符合要求

视老师当时有没有救助的能力而定,估计是构成犯罪定可能性不大

老师的行为不属于犯罪。
刑法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算罪
你听说过见死不救罪吗?
按照事故类的罪名老师不符合主体。
所以本案中老师的行为不属于刑事案件,也就是您所谓的犯罪。

属于失职,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学校怎么处理老师那就是学校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