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代偿学费怎么个流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4:53:35
我是09年7月毕业的,毕业时学校预征兵我没有报名,现在我准备去当兵,在生源地武装部报的名,今天都体检完了,我问武装部怎么申请国家学费补偿,武装部说得等走兵之后办理,我觉得不对,因为我见过申请学费补偿的申请表是要学校给盖章的,我想问下大家我应该怎么办
2L,我在网上能查到这个表,关键现在我不知道是怎么个过程,是走兵之前填还是到部队之后填。令注:黑龙江哈尔滨生源

在预征报名平台上补报你弟弟所有信息
打印补偿代偿申请表
拿着《申请表》到学校三个部门审核
地方武装部审核...地方教育部门审核
最后通过学校上报省资助。

  申请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应征入伍通知书》;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者需提供还款计划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被确定为预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对象的毕业生于6月15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并向学校递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等;
  (2)财务处审核。学校财务部门于6月30日前对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地方部门审核。毕业生本人携相关材料于当年10月31日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由该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递交材料。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生本人)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上报。学校将相关材料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6)在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批复后,学校将及时通过学工网站或电话予以公布。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获得代偿资格者,学校收到代偿资金后将代偿资金代为偿还给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或者返还给学生本人(包括学生本人已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填 表 说 明
  为了落实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精神,根据河北省转发的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冀财教【2009】40号)文件,做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现将填表做以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