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一般都是在法庭审判后马上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请问他们哪有机会吃最后一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32:26

大哥,你这问题真把我难倒啦!
你电影看多了,断头饭确实要吃,有这么回事,不过就是公审(公审就是演给大家看的,其实判决早就下啦)的前天晚上加个餐。
死刑要核准,还有人不想死,要上诉,立即执行的都是整了无数回的,当然有时间先吃饭再被公审然后被枪决!
一般都是最高院下个“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通知书”(最高院院长签发的死刑令)给省高院或中院(就是原审人民法院,只有中院以上的才能审死刑案件),然后再在7天之内交付执行,过了7天没执行完毕的还要重新签发死刑令!——你看到的场面只能出现在这7天之内。
总之很麻烦的,不像你想的那简单和戏剧化!那种审了就立马拖出去的场景都是做给咱老百姓看的,杀一儆百懂不?之前的程序复杂得很,要排练老长时间。公审是公审,审判是审判,不要搞混啦!

不是。

死刑犯被一审宣判死刑,后可在10天内提出上诉。

即使终审被判处死刑后,死刑执行的还需要得到最高法院的核准。

以前电视上看到的公审大会。并不是宣判死刑,而是宣布其死刑已经得到最高法

院的核准,然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实际上在公审大会前已经向犯人宣布了

死刑执行的命令。如果你仔细看的话,从前开公审大会的时候,凡是立即执行死

刑的囚犯都是用绳子五花大绑的,而未判死刑的犯人通常只是带手铐而已。

死刑犯一般都是在法庭审判后马上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错,极特别情况,才是马上执行,一般都有核准程序,目前全部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情况,也是多次研究后,才能做出的。

最后一餐——你指的应该是所谓的“上路饭”,会在正式执行的前一天晚上安排。在宣判到执行期间一般还会安排一次家属见面。

死刑犯被一审宣判死刑,后可在10天内提出上诉。死刑还需要最高法院核准,才可以最后执行。

谁告诉你死刑犯一般都是在审判后马上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你是不是把旧社会的问题拿到新社会来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