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值班的定义是什么?,时间是从几点开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7:37:48
我父亲去乡政府值夜班,在距离乡政府1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离世,现在乡政府说值班就是24小时在岗,不给于工伤申报,我认为即便是这样说也最多算是一个离岗,请问这样可以给予我们申报工伤吗?
事情是这样,当天晚上大约6点多我父亲是有北往南去,不巧路面上有一个脸盆大坑为了避让障碍,(此话是交通部门说的)发生了与对面来摩托车相撞最后抢救失败我父亲死亡,现在交通部门最后结论同等责任,请问这样是否对我们公平,对方情况没有驾驶证,摩托没有牌照,事故现场时对方家人挪动,报警是我们家人拨打110,请这样是否公平,交通部门勘察说是我们逆行占对方道路说以才定为同等责任,我们骑得是电动车。。。。请求专业人士回答多谢!!!!!

属于工伤,应当给予工伤待遇。

如果是值夜班,一般至少从下午7点开始计算.而且如果是周末,也不可能24小时在岗啊,镇政府所说的24小时在岗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再说,镇政府之所以拒绝工伤申请,就是因为没有给你父亲上工伤保险.因此,建议你立即书面向镇政府提出工伤申请,并留好他们签收的书面证据,如果再不申请,那就到你们县劳动局申请仲裁,不服,再就起诉.

距离乡政府1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是去的途中还是回来的途中,如果是上下班路上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可以申报

首先要明确你父亲是什么身份,是公务员吗?如果是的话,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民政部门指定的残疾鉴定机构鉴定,符合规定的最低残疾等级标准,方可评残。
如果不是公务员,乡政府不同意作工伤认定,那么家属就在在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做出工伤认定,应当是向劳动局,而不是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