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单位私刻挂靠人的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4:15:05
仅仅是举例:
本人与某企业签订挂靠合同,合同规定挂证不挂章,仅用于该企业升级资质而用,
后该企业在挂靠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刻了挂靠人的章,并用挂靠人在挂靠合同上签名的扫描件作为签名承接了某项目,
后项目发生重大事故,在追求责任的过程中,请问挂靠人要承担何种责任。
补充一下:挂靠合同是无效合同,这是大家所共知的? 那么如果签订的聘用合同,即在合同中不出现挂靠等字眼,但合同内容为挂靠性质,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说,挂靠这种行为时法律不允许的。对于第三方来说他们就是和合同上的签字盖章人,也就是你签订了合同。所以,如果你不能证明第三方是故意或者明知这个签章是伪造的,你就要对外承担责任。
当然,在你对外承担了责任以后可以向挂靠单位进行追偿。
同时,如果你们的挂靠关系还有继续的可能,你们双方应该好好的协商一下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聘用合同的话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关系来算的。这样的话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就是聘用你的单位了。

你好:
企业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个人挂靠在那企业名下,属于企业下属的部门,虽然你们内部约定挂证不挂章,但是对外第三人是不清楚的,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你代表的是企业。而且私刻的章,第三人也无法分辨,所以第三人可以要求企业承担赔偿 责任。企业在赔偿后,可以向挂靠的个人进行追偿。

挂靠单位要承担责任,如果造成重大损失,是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
在此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