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业余时间取得一项设计收入40000元,计算该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28:17
该所得属于劳动报酬所得,请计算。。。。。请写的明白些。。。。
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20%*(1+50%)-2000=7600元

我知道这个答案是对的,可是减去2000是什么意思?我不理解,谁教教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
  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王某业余时间取得一项设计收入应当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因此,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20%*(1+50%)-2000=7600元

因王某收入达4000以上,则: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40000*80%*20%=6400(元)

40000*0.8*0.3-2000
因为应纳税收入超过20000,所以公式为X*0.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