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看看我这笔钱该怎么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8:00:58
1.07年3月,李,杨,夏,黄,夏,韩,王决定以每人6000元共同经营书报亭。
2.07年12月黄和王决定单独经营报亭,于是和我们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上说明我的义务是:把关于报亭的所有业务交给他们处理,其以后的经营活动不参与过问;我的权利是:在2009年3月以前收回6000元的本金和在报亭转让时获得报亭全额转让费的百分之10.
3.在09年3月他们由于经营亏本,要转报亭,然后我们决定不要那股份的百分之10,只要我们本金6000.09年4月他将报亭转让给其他人,并给了我们每人3000元。
4.到现在我们找他要剩余的3000元,他就说他们经营亏本,意思就是不给我们剩下的那3000元。
5.另外,当时签订的那个协议书时,由于黄当时没有身份证在身,所以在协议书上签字的是王,但在后面一起经营报亭的是黄和王一起。
6.王由于个人原来离开了武汉,现在我能找到的只有黄。
7 我和我伯伯找了黄 他答应10天后给我钱 结果第十天我问他时 他说他不负责我 他负责另外几个的钱 而且并把其他人的钱都给别人了 他说要我找王波 可王波现在没钱
我想还是找黄宁 如果按“合伙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人索要”

大家能给我点建议我该怎么办吗?

起诉吧 有约定就好办 就形成约定债务了

有协议就行了。协议设定了义务。不履行就是违约。可以起诉。

有协议按协议,或者起诉。

广东胡律师:

直接带上那份协议书去起诉。

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
带上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