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改名法律上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44:45
我37岁了,可我的名字一说出来别人就会大笑,所以我想改个名字,我还没结婚也没多少财产,在法律上来说可以改吗,我去派出所说过,可办户籍说不可以改,请教法律专业人士,法律上允许我这样情况的人更名吗?

1、“我要改名法律上可以吗”:
(1)法律上当然你有这个权利,理由和法律依据、程序等,楼上无奈咧朋友已经说得很详细。
(2)但现实中,经常有户籍警怕费事不愿给改名的事发生:发生不给改的事,不等于公安就有理、不等于法律上你就没有改名的权利。

2、“我还没结婚也没多少财产,在法律上来说可以改吗”:改名是公民的权利,与你是否结婚、是否有财产没有关系。

3、建议:
(1)带上你的改名申请、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改名。
(2)如果不给改,向他要法律依据。
(3)如果既不给法律依据、也不给改,你可以暗中录音或是让公安给一个不给改名的书面证明,然后找公安的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或是公安的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公安行政不作为:为有合法合理理由的公民变更姓名登记,是派出所的法定义务。

目前,已经有过不少不给改名而诉讼、而且胜诉的这》案例,不要怕,理直气壮地去批公安申请或交涉。

其实按照法律上来说你是可以改的,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改名条件:
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关材料:1.本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即可。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改名的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可以啊,不过相当麻烦!我之前在大城市,当地派出所不让我改名,我申请人家根本不受理!我一气之下把户品转到农村老家,结果当地派出所就让改了!不过要交费的。改了后开了一个房籍证明,写上曾用名。

因为你的年龄比较大了,并且没有正当的理由
改名字法律上你有权利,但是会涉及到你的档案等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