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意外受伤如何区分赔偿责任?相关法律条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56:31
我孩子在农村学校住校,在学校铲雪时不小心把他的同学脸部铲了道伤口,也不大.(我在城里上班)老师打电话让我去,我已经在我市市医院给的伤口他进行了处理,并且拍片子说没伤到骨头.由于路途遥远我没顾上第二天去他家看望(他们住在农村).该生家长一直电话骚扰,影响我不能正常上班,我只好请假去看望这个学生.现在这个孩子在家养伤,我不知以后该如何处理?只想知道我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是否受伤孩子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部分费用? 各方责任人各承担多大比例?
请详细点

你现在应该付一些医药费和营养费,但也不是你一个人付,因为你的孩子是在给学校里铲雪所以学校也要负责,你的孩子在学校,学校就有照看孩子的义务。还有就是孩子的家长打电话骚扰你的正常工作,你也可以说他,让他以后不要这样了,不然你可以告他骚扰你的正常生活。

你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营养费!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的规定!

你这件事情是侵权责任 主要就是民事赔偿
以下是情况分析:
你的孩子是住校 而且又是在上学的时候 发生的事件 责任应该由你和学校共同来承担 但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1、如果主要的过错是你的孩子照成的 那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学校承担次要责任;
2、如果主要过错是对方的孩子照成的 而你的孩子只是不小心把人弄伤的 那你和对方家长共同承担责任 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具体的情况你还需要了解下,然后做出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