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帮我分析下是不是骗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6:26:29
有请律师帮我分析下,先谢过。08年底,经中间人介绍,我弟和一女孩子相亲,双方感觉良好,随后男方家长给女方封红包及礼物共计7000元左右,双方家长均表示出可以结婚的意思。过完年后我弟去了上海打工,女孩去了广东打工,在这段时间内,男孩和女孩间的电话联系很少。可就在前些天却听到了女孩子已经和别人结婚的消息。通过中间人问女孩子家长,她家长以我弟很长时间没给他们打电话为由拒绝向我们返还去年给她们封的7000元。请问,这样她们是否构成骗婚?我要怎么才能要回我那7000元血汗钱?谢谢了。

你这个钱,应该是可以要回来的!

先找到她已经结婚的证据,然后收集你弟和她订婚的证据,有媒有证就不怕她家赖账了。

先直接找他家明理之人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通过法律解决,就不止七千元了!看能否协调解决?

最后不行的话,申请民事诉讼!告她----那就除了要回那7000元以外,还要她赔偿名誉损失等费用。

彩礼通过法律途径还是应该能要回来的。

关键是你说的这个“骗”是否成立,有没有证据证明?

没有骗婚罪这样的罪名,如果女人虚构了事实而结婚,因此损失了很多财务,又没有共同生活的意愿的话,要分具体情形看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补充,没有登记就没有结婚。离婚无从谈起。
有了小孩,也不构成事实婚姻。
只能请求法院返还按照 习俗给付的彩礼。
小孩出生后,你要承担抚养义务。(只针对小孩)
给你个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骗婚案,是以“骗婚”形式诈骗钱物的案件的俗称,表现为犯罪嫌疑人以婚姻为

幌子骗取他人钱物,是诈骗犯罪中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

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

姻诈骗形式。然而现在,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

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什么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刑法上的虚构事实,就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虚构全

部的事实,也可以是虚构部分事实。隐瞒真相则是指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