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律师帮帮忙~!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0:16:49
事情是这样的~
我妈妈离婚后带着我再婚了,对方也是离婚的,有个儿子(抚养权不在他这)
暂且把他叫做A
我妈妈跟A结婚后,我们家买了新房子,当时是贷款的,去办理的时候一切都是写我妈妈的名字,只是我妈妈当时没有工作单位,所以由A在单位开证明,然后我家里还款。
后来有段时间我家经济状况比较紧张,没有及时还款,在银行有了不良记录,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要在银行办理二次贷款(这个原因我不清楚,毕竟不是很懂,大概是能少还钱还是什么的吧),但是当时银行说,因为有不良记录不能给办,要把房证改成别人才可以。当时我还上学,没有单位不能开证明,所以才想到要改给A的儿子,而他当时也保证不会霸占房子,过几年就同意把房证改回给我妈妈。
但是今年我家要卖房子了,找他回来签字,他却坚决不同意签字,想要霸占房子,
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解决办法么?难道只能让他占着房子?
请各位律师,或者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解答一下,如果确实有别的方法,我会让我妈妈再具体找律师的。谢谢各位了~
现在不是A要霸占房子,是A的儿子要霸占。可能是我表达的不太清楚。
如果闹上法院的话,A的儿子会不会说,当初改给我就是我的了,你们想要也要不回去?
毕竟那是A的儿子,当时也没想到他会那么不顾亲情,
不知道这些问题能不能通过法律解决、

楼主说A的儿子保证不会占房子,那他有保证书吗?或者有其他书面证明吗?如没有,那有其他证据吗?如也没有,则对你们相当不利。因为办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有一份合同,估计是是买卖合同或是赠予合同,请你妈妈回忆一下。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说的实情,那确实相当麻烦。

房产属于不动产,我国实行的是登记制度,登记的产权所有人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可能这个房产证在你妈妈手上,但这并不能起多大作用,A的儿子随时可以拿身份证去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然后取得新的房产证。虽然房产需身份证、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三证合一才能证实所有权,但身份证是最重要的,其他二证可以凭身份证去补办。

你所说的情况是房产变更登记中一个常识性的风险,当初改房产证时就应该让A的儿子写一份书面材料,最好还要去公证。有了这个书面材料如果A的儿子仍拒不签字以使你家顺利卖房,那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房产归你妈妈所有,然后拿上法院的判决向房管局申请变更房产登记,把房产改回你妈妈的名下。

广东胡律师:

你母亲与A婚后的房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要卖方都是要经另一方同意才能卖的。

A还在在世,他的儿子是没有权利来占房的,就是A去世了,A在这个房产也只占一半,那一半也不是由A的儿子全部继承的。

1、立即到房产部门申请产权的异议登记,防止这段时间A的儿子把你们的房屋给卖了;

2、异议登记15天内,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提出产权异议,要求变更产权登记。在这个过程中,你们应当讲明事实,并提供与事实有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当初变更时书面协议?买卖或赠与合同?你们贷款购房的凭证,等等

3、不用怕,事实就是事实,A的儿子尽管是登记的屋主,但是房屋的来源他是说不清楚的,也无法杜撰的,只要法院查下去,就会清楚。

你们当年怎么没有写个字据什么的。那现在很难了。
不过你们如果能够证明当时那个A没有那个钱来买房子的话呢。那么你们的主张应当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如果不是呢。那么是很难的。
还有当年的过户记录,你们去问问那个登记机关,还以不能查到。如果能查到,那么再配合A没有钱来买这个房子的事实。法院是可以支持你们的。

他想霸占房子其实很难做到
如果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