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理论上的问题——偷窃小偷非法所得的行为是否可在法律上定义为盗窃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49:31
打个比方:

主要问题:偷窃小偷非法所得的行为是否可在法律上定义为盗窃?

1)小偷偷窃所得为非法所得,小偷是否享有对物品的拥有权?

2)如果不享有拥有权,偷窃小偷非法所得的行为是否损害小偷的利益?

3)或者 其行为是否损害原拥有者的利益?或者 第四方的利益?

4)并未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可以被认为是盗窃么?

5)还是仅仅认为是“不当得利”?

6)“不当”的含义是什么?偷窃小偷非法所得的行为为什么可以被定义为不当?

7)在法律上,偷窃小偷非法所得的行为将如何对待?

1、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法律的原则。
2、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观目的,秘密窃取受害人财物,系盗窃,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属于被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打击的行为。同时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返还或赔偿受害人合理损失的民事责任。
3、盗窃违法或犯罪嫌疑人秘密窃取的非法所得,行为人去窃取该违法所得,亦是盗窃,
不过是一个小偷盗窃了另一个小偷而已,双方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为,法律反对并且惩罚任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违法或犯罪行为。
简单的说,即便小偷盗窃的财物系违法或犯罪所得,但该财物并非属于另一个秘密窃取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去盗窃小偷的财物、违法或犯罪所得,亦是盗窃
需要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同时需依法返还所盗窃的赃物!

1、小偷对偷得的物品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归失主所有;
2、偷窃小偷的偷得物,侵害的是失主的权利而非小偷的,虽然小偷享有占有权 ,但这属于非法占有,不受法律保护;
3、对于第四问,举个例子,子女偷拿了父母的几千块钱,一般不会定为盗窃,因为父母不可能将子女冠上盗窃犯的名字,随侵害了所有人的权利,但并不受刑法调整;
4、第五问,涉及盗窃数额了,数额较大以犯罪论,较小一般只算违法,违法并不一定犯罪,这只需治安处罚条例管辖即可;
5、第六问,不能被定义为不当,即使是不当,也是针对原所有权人;
6、仍定盗窃。
张明楷先生的《刑法学》,你可以参考看看。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意见如下,
首先是构成盗窃罪,
我接受的理论是四要件说。
主体,主观,客体,客观...

现在在本题,你是对客体发生了异议。
(小偷A,偷小偷钱的小偷B)
我认为就算小偷A偷窃成功了,只是非法占有了赃物。赃物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失主的,但是小偷B偷了赃物,其行为,还是侵犯了原失主的所有权,这点应该没有异议的,所以我感觉此题是符合,盗窃罪的。。

1,小偷A是非法的占有赃物,其并没有任何权利,因为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他违法了
2,如上理论,小偷A既然不享有权力。那么没有侵害小偷的利益
3,我认为还是侵犯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