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就一口咬定我在外面找小姐了,还不让我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22:40
她已经起诉离婚了,而且在离婚的理由上也写了我有外遇这一条,并在法庭上也当法官陈述了这一条:说我在2002年在龙凤(我不知道是酒店还是洗浴中心,因为我并未参与过)与几个人一起找了小姐,其中有个姓何的有个姓肖的还有XX单位的人(这个XX单位我非常的熟悉一共三个人,我已经问过两个人说没这回事,另外一个是那个单位的领导是个女的现已退休),其中姓何的因为找小姐累犯病了,还说我在后来的时间里一直没停过(找小姐)这种行为。她说这是听一个朋友的朋友说的,还找了其他人求证了(我问她是谁告诉她的,她不说,向谁求证了也不说)。在法庭上她说这种场合这种事情告诉她这件事的人不能出庭做证的。
因为事没弄清楚还有我抱那么一丁点的缓和的希望所以当时没同意离。现在她不还贷款了,在家里破坏东西出气。她说那件事在我职业所处的系统里都成笑话了,可我和我单位的同事都没听过这件事,我能说的都跟她说了:把那XX单位的领导电话也给她了让她自己问,还有我同级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还让她找她家在我单位附近居住的亲属去打听等等,可她就是坚持她的观点:这事我指定做了,而且还不止一次两次。
我是真的没做过这种事,而且像我这种工作,如果真的有这种事发生,我早就被人给整下来了,因为我的工作岗位很多人都在争,挣的不多,但很轻闲(其实头辛苦劳累的时候外人没看到罢了),说白了就是自己管的那摊活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做好,时间可以自己支配的。
我不是没同意离嘛,完了她就开始破坏家里的东西,窗帘绞了,结婚照也都毁了,我放在家里的一些钱(当中还包括一些所谓的公款_就是下一级单位的人放在我手里买东西的2000多块钱)都被她搜走了,具体多少我不清楚。我和朋友和家人也说了这事,再加上我自己考虑之后,决定还是放手离婚,因为她的种种行为真的很伤感情,这样下去也没有好的结果。所以和就和她协议财产的事。
谁也不是圣人,谁也不是二百五。我家的财产就那么一个有外债有贷款的房子。房子是二十四万多,入住装修花了四万多(具体没算过),外债有她母亲10万,我妈这边3万多(这个她不承认,说是我攒的私房钱),贷款还有8万左右没还完。已经还两年六万多元了。
她要房子和女儿(已经上小学三年了),让我每月给600元抚养费(这是起诉时说的,后来涨到750了),给我一万块钱让我走。我当然不能同意,我提出财产(

找不找小姐不是什么大事了,关键是如何分家了。

如果单纯考虑钱财问题,恐怕要麻烦,孩子归她对你不利,法庭裁决的时候是要倾向想带孩子一方的,要考虑谁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同时也可能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上三年级了,有一点行为能力了)。

她身体状况如何,可有稳定的收入,她父母可有能力帮着照看,孩子是否愿意跟她,等等因素是否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你都要考虑的(法庭也会考虑的),在法庭上要陈述。

有可能的话,最好托人和法庭法官私下联络一下,花点钱,管用的。
硬碰硬有时候不行。

恐怕法院不会判离婚。因为第一,她手上没有你出轨的证据。法律上认定的出轨证据,必须要你跟别的女人,在床上衣冠不整的照片,才算有效证据。第二,你们分居不够两年。如果你不同意,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你也想快点解脱,你可以跟她协议离婚。

但既然关于财产分配方面,有那么多矛盾,协议离婚也很难。不如就让法院判决吧!财产应该是一人一半的。

她既然要女儿,又要房子,估计要给你一笔房子的补贴,然后你也要每个月给一笔钱作为女儿的生活费。

众说纷芸,我也来说两句。虽然我是个女的,也会怀疑丈夫,但是如果没有真凭实据,我相信我和他离婚我得不到任何便宜。我曾咨询过,现在的社会讲究证据,没有过硬的证据,谁也无法妄下结论。如果你确实如你所说的,没有出轨,那她又是从哪儿听来的呢?如果你能确定你无过错,你可以提出应诉,至于财产,法院拿不到你过错的证据,是不会按她所说的那样判的。至于你母亲借给你们的三万,必须得找出证据来才行,同样她母亲的钱也得有证据才行。除非你已承认。

我说说我的看法:

我认为,你如果觉得自己是个男人,就一分钱都不要,孩子和女儿都给她吧,要知道,女人自己带孩子不容易。房子更不能卖,你必须让她们母女两个有房子住吧。

因为你是男人,所以你就要多付出些,虽然你也很苦很难。但是女人离婚后,带着你的孩子过,她们更难。

所以,建议你大大方方的离了吧。

到底去没去过?去过就承认错误,没去就要揪出那个人,让那个人赔偿损失,你可以报警起诉,这样法官和警方会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