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由那个机关执行? 劳动教养经过法院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2:59:23
刑事处罚由那个机关执行? 劳动教养经过法院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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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处罚的执行机关要根据所判处的刑罚来确定,对犯罪分子定罪处罚必须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2. 我国已经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8日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决定自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处罚由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缓期执行由监狱执行。拘役和管制由公安局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由法院执行。
劳动教养由地级市或者省级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不经法院审判!

刑事处罚都是因为犯罪由法院来审判判决,执行的机关要分刑罚的种类,有的刑罚可由司法机关执行(如监狱)有的则要公安机关执行。劳动教养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不属于刑罚,所以不需要法院判决。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受到刑法的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