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出税单后,如何弃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19:10
因收货人和报关行闹翻,无法正常付税放行。故收货人想放弃货物,应该如果操作?

ps: 报关行已经无法联系!
税单已经出来了, 所以三个月后不会进入逾期程序。 另外, 货值不是很高想要放弃, 就是担心对公司是否有什么不利的影响!

如果你们想要货,最好换一家报关行
和海关好好解释就可以了

假如你们要弃货,三个月后会自动放弃的
不过假如你们的货值很低,不够抵扣仓储等等费用
海关可能还会像你们要钱

所以最好换一家报关行
原先的报关行不可能找不到的
他们都在海关留底的
实在不行法院起诉好了

出税单后,你如果弃货,关税还是必须要由进口公司支付。否则逾期不付的话,进口公司要被纳入海关黑名单,就惨了。 税单打出来后,实际上就形成了进口公司对国库的一笔应付账款,这个钱要在14天内支付的。你欠国库的款不付的话,是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按规定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超期未报、误卸或者溢卸等货物的所得价款,在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
(一)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
(二)进口关税;
(三)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四)滞报金。
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不符合进口货物收货人资格、不能证明对进口货物享有权利的,申请不予受理。逾期无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还的,余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