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自己能站在一个法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29:56
我是一名法学在读本科生(大3),对于一种现象、一个案件,我总是无法站在一个法律人的角度去思考,总是等别人说过后才恍然大悟,觉得自己思考的层面太浅、不能抓住要点,也无法有逻辑、有条理的分析,脑子里有的只是些零碎的知识……一直很苦恼!希望能得到前辈、朋友的解惑与帮助,不胜感激!!!也希望前辈、朋友介绍些法律读物!谢谢!

你的提问看起来很复杂,很难简单回答,但似乎与如下方面有关:
1、那些具有法律意义?例如:一个女生和一个男生恋爱,某一日女生说:“分手”,男生很伤心(——这虽然是一种撕心裂肺的伤害但没有法律意义),男生去找女生希望保持恋爱,女生说:“滚”(——这虽然宛如在伤口上撒盐般折磨但没有法律意义),男生继续去找女生哀求,女生用铅笔(——而非用大刀,这可能对量刑情节有意义)戳伤男生右小臂导致右前臂(——而非左前臂,这与伤害程度有关从而影响量刑和赔偿)功能丧失(——这虽然没有撕心裂肺和在伤口上撒盐般的痛苦甚至这傻小子还在因为女生给他造成伤害而幸灾乐祸但却有法律意义)。
那么,如何判断有无法律意义呢?这就要在记忆里或书本里查询,看这些行为或情节是否属于法律规范的范围,属于法律规范的就有法律意义,否则则无。
2、更进一步,权利、义务是什么?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权利、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我们还说前边那个例子:女生说“分手”或“滚”,不属于法律规范的范围,当然法律就不可能对此规定相应权利、义务;女生弄残了男生,宪法、刑法和民法都对此有规定——公民享有人身不被侵犯的权利,同时负有不侵犯他人身体权利的义务。
3、再进一步,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是什么?我们还说前边那个例子:女生说“分手”或“滚”,没有违反法律,不发生法律后果;女生弄残了男生,侵犯了他人身体权利,按照刑法和民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4、法律事实是什么?法律事实是由证据证实的事实。这种事实可能并不是客观存在的,但法律却只认可这种事实。我们还说前边那个例子:女生用铅笔戳伤男生右小臂是如何证明的?是谁看到了吗?是女生自己承认的吗?假如是谁看到了,那么他愿意在法庭上证明吗?如果他愿意则事实成立,否则不成立;如果是女生自己承认,那么是在谁的面前承认?如果是在法官面前则事实成立;如果是在老师面前承认而在法庭上却否认,那么老师愿意在法庭上证明吗?如果他愿意则事实成立,否则不成立。男生右前臂功能丧失有法定机关的鉴定结论吗?有则事实成立,否则不成立。
——说了这么多,但可能并不是你所需要的。要完整的回答你的问题可能需要一篇很长的论文,我好像无法完成O(∩_∩)O哈哈~
祝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以前也有这问题,知道点,但又说不清,现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