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信是什么?学校发错了人事档案,应该怎么调回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50:20
我是09届毕业生,签了深圳富士康。本人户口在深圳市罗湖区,所以不随集团落户。可是签三方协议时人资错盖了迁移户口的地址,后来是在上面手工写了几个字说明我是不迁户口的。
可是学校发档案的时候,估计是不仔细看,按公司的地址发了,发到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可是我自己已经在7月份的时候在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后来是因为一直没有查到到档,仔细一查才发现档案发错了。
现在我咨询了的解决办法是这样的: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要求我去我办了人事代理那里(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和介绍信复印件,可是我打电话去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问,这里的人说我是深户,本来就没有介绍信(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再给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打电话,说不可能没有介绍信。可是我真不知道介绍信是个什么东西,见都没有见过哦。所以我现在不知道我的事情该怎么办了。
如果我要调档(从宝安区调到罗湖区)是不是真的像他们那样说出具这些资料就可以了?介绍信如果没有要去哪里弄?怎么弄?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单位自管档案调档时要求档案单位自带的,须另开具“介绍信”,由用人单位人事干部办理,档案不允许本人自带。

调档案须提供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或“接受函”,到档案部填写“改派表”并借用报到证到厦门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再回档案部办理调档。迁户口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迁证”。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须带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已经落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人员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1)迁往外地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迁证”,先到人才中心档案部领取户口页并开具移出证明到滨北派出所(湖滨北路66号,税保大厦背后)办理。
(2)迁往本市其它派出所的:请先到迁入地派出所确认是否同意迁入,经确认后,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人才中心档案部办理迁出。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凭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办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