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公证人需要为他人支付欠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0:55:53
各位大虾们请帮个忙,前几天我朋友A向朋友B借钱,说好2个月还清的,可朋友B不相信他能还清,A就找我当了公证人,还签了字了我!可是过了两个月他还没有还清.最主要的是人也找不到.结果现在B说要我替A还钱,如果不还就上法庭,朋友们,你们说我有义务要为A付掉吗?或者说公证人应该和担保人是有区别的.我需要为A还清吗?如果上法庭的话我会有事情吗?因为当初欠条上写公证人我还签了字了.帮个忙!!!

你究竟做的是见证人还是担保人呀?你要认真看看合同的内容,还有你签字的署名,如果是担保人,那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如果欠条上写公证人(虽然这定义一点也不准确),而条子里没有提及要你担保的意思,则你应该只是个见证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你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你是以第三方的名义见证他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