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签署债务协议时服毒死亡,债权人需要作出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6:43:21
A是一个工程承包人,由于以前的几笔欠账,有债主找其讨债。为了躲避债主,在B预付其某工程的16万工程款后,A突然消失了一个月。当A再次出现时,B很愤怒就打了A,并向其讨要预付工程款,A表示愿意签署债务协议。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A在债务协议上签字,并偷偷服毒,B与第三者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A不幸去世。
事后,A的家人向B讨要丧葬费等费用,据尸检报告称A的死亡与B的殴打没有直接联系。请问,B是否有赔偿责任?B是否能继续讨要欠款?
B开始的时候打了A,但是在A同意签署债务协议后,B冷静下来,B并没有威胁、恐吓A,都是以商量的口气说话。

如果其死亡与他人无关当然不负责任,钱也可继续要。但只能从他个人财产中要回,如果真没钱你也没办法,人已经去了。

1.如果仅仅从字面意思上了解案情的话,那么A的死亡与B没有任何关系,B没有义务承担丧葬费等费用,而且可以继续讨要欠款。他应该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分割的财产可以作为债务清偿的财产。

2.但是A为什么在签协议的时候偷偷服毒,值得考虑。是不是A当时存在威胁、恐吓等等原因。如果A有前述其他情形,那么A的死亡可能就与B有关系了。

3.如果B的家属告上法院,法院会对当时的情形进行核实。

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