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说:关停小煤矿(煤窑),是对矿主的侵权,人家是承包的,承包期没到呢。他说的对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47:37
我跟他说,小煤矿经常祸害矿工生命,给社会增加了没有生活能力的残疾人、孤儿寡母,还有孤寡老人,最终由国家和全体纳税人承担这些负担,这些矿主没权利继续开矿了。
我朋友说,可以关停并转这些犯错误的煤矿,但是收编所有的小煤矿是看人家赚钱眼红,或者是违反合同法的倒退。
我该怎么说服他呢?

你的朋友说的没有错。确实是可以关停小煤矿,但是当年都是经过与国家签订合同,然后又经过批准的。如果是按照行政许可和合同效力来说确实是不能随便关停的。
但是不关停确实也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说政府也要按照正当的程序去关停。像一些业务正常。并且安全措施好的不适合关停的不要给予关停。而对于一些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坚决给予关停。
当然国务院说要关停一些小煤矿,给予一些当地的主管官员借机谋 利的很多。如果觉得的煤矿确实符合国家各项规定,那么寻求国家赔偿是应当的。无论从合同还是从行政许可来说都有这样的赔偿规定。并不是没有。
不能一下打死

从法律上说:依据合同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一些小煤矿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安全措施以至于事故频发,这是小煤矿主违法行为在先。

从国家政策上来说,小煤矿主没有采取的依旧是传统的开采方式,不利于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浪费。而由由能力的大煤矿企业接管,有利于采用先进技术。

小煤矿主的暴发,引来的比如团购等一系列奢侈消费问题,引起的社会的不满
,也是原因吧。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按照行政许可和合同效力来说是不能随便关停的

关停小煤窑是安全方面考虑的,你应该给他看些煤矿事故统计方面的资料,小煤窑带来的经济效益与安全效益是不成比例;再一方面由于小煤窑的监督管理难度大,资源浪费比较严重。资源是国家的,现在国家要提高资源开采的条件,不是说有钱就行,还要看你的技术条件是否能保证安全生产。但又不能一下全部关闭,所以国家现在对小煤窑是一方面关停,一方面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