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死亡(半夜在厂内员工宿舍突发疾病),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53:18
我公司一位员工,半夜睡觉时突发脑溢血,次日清晨,被人发现及时送往医院,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与公司有劳动关系,能申请工伤吗?

1、不能算工伤,申请也没用;

2、非因工死亡的问题,有一部很古老的法律对它作了规定:《劳动保险条例》。这部法律是1951年由当时的政务院颁布的条例。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由于《劳动保险条例》相当古老,早已不适应中国的社会情况,但至今没有出台新的劳保条例(这也可见中国法律立法工作的滞后性以及对劳动者的不重视)。各省只好自行制定了一些条例对非因工死亡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如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应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救济费、抚恤费等共计15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以本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要求的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半夜睡觉突发脑溢血死亡不属于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因此不能视同工伤。

做法医鉴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楼主所说的情况,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