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为什么我的合法财产得不到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17:38
我叫关平,是大连到吉林市来投资的外地客商。2007年9月,我公司拟在吉林市投资2000万元与吉林石化公司合资新建化工助剂项目,预计项目竣工投产后将解决吉林市100余名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实现利税500万元/年。为此,我公司选定龙潭区遵义东路11号(原吉林市无线电四厂),采用先租后买的形式,开展了前期项目的准备工作,并安装了部分生产设备和水、电、蒸汽、污水处理等系统工程。然而,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具体问题如下:
1、2008年10月,我公司在翻建从吉林银行正式拍卖的房产时,吉林市北方坦程物流有限公司多次派李公平为首的一些社会地痞到我公司施工现场滋事,并赶走已开始施工的三个施工队伍;同时,他们还用电话、信息甚至在互联网上发帖子等手段恐吓、骚扰、调戏我本人。更为严重的是,2008年11月15日,他们在用大货车围堵我公司进出路口而被公安干警制止后,居然率领20多人用钩机强行拆毁了我公司已建好的房基。我公司当时即到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报案,但至今未果。更令人不解的是,我公司多次索要结案通知,公安部门竟也一再推脱,以致我公司无法向当地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2、当我公司报案后,吉林市北方坦程物流公司等人为逃避责任,竟伙同吉林市无线电四厂留守人员恶人先告状,以排除妨碍为由将我公司告上法庭。然而,令人不解的是龙潭区人民法院未经调查、取证及审判,接受立案当天立即给我公司下达了停工通知,并一再拖延开庭。历经6个月后,龙潭区法院不但没有接受我公司当庭提出的反诉请求,反而以先刑事后民事的理由,中立止了诉讼。令我公司停工至今,欲诉无门。
3我公司通过正常拍卖购买的房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并进行翻建。
4、2009年7月,我公司正常租赁的生产车间进出口被人加设了一道铁门,我公司所有正常进出人员及车辆被迫强行登记并说明进厂是由,严重影响我公司正常的交通及生产工作。我公司报案后,当地公安部门仍以经济纠纷为由搪塞,无奈我公司在公安人员协助下将厂房及办公室贴上封条停止经营至今。目前,我公司全部财物不仅无法取出,还因为无法及时进行税务申报而被查封了国、地税经营帐户。
因为上述原因,我公司被迫停止了整个项目的投资及兴建,并造成巨大损失。粗略估计,目前我公司直接损失35万元,间接损失达720万元之多。而最为痛心的不仅是我公司已经投

我公司当时即到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报案,但至今未果。更令人不解的是,我公司多次索要结案通知,公安部门竟也一再推脱,以致我公司无法向当地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可以到吉林市公安局复议 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公安分局的不作为 违法

如果你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执法行为不服的,你可以向其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当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把你的诉讼请求写在起诉书里。

哈哈,我的遭遇与你差不多的,有一句话是强龙难斗地头蛇,只是我还不是什么强龙,怎么斗得过地头蛇呢,
我在上海的大城市,都这样,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与他们打了9个官司了,有5个是错案(其中有3个是错得一蹋糊涂的,)有2个判不下来了 ,但愿党中央能管得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