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占用农村耕地怎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32:36
2009年商业占用农村耕地怎么补偿
村里建汽配城,要占用我家耕地,请问的怎么赔偿我。我不同意让村里占用可不可以?还要占用我家宅基地,还得怎么赔偿,按什么赔偿,不让占可以么?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么? 村有耕地卖给个人如果商业占用怎么赔偿?急急急!!! 请明白的高人回答

现在不是不让占农用地了吗?除非政府批准,要看政府什么政策

1、占用土地的补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关于宅基买卖的问题。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