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主持公道的权威机构,请问开庭的时候为何不允许做记录、录音录像以及不允许旁听者说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55:08
他们是不是怕他们处理得不当的地方被人钻空子啊?这难得也是公道的表现吗?请懂法人士做个比较能让人接受的解释,回答得满意我追加100分答谢!
还有公诉人为何只根据原材料进行公诉?为何不通知原起诉人出庭与被告当场对质?这样的话,只要被列为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不是就只有任由原告想怎么告就怎么告了吗?太不公平了啊。

法院是主持公道的权威机构,这是说说的。
旁听者是不允许说话的,有必要时旁听者可以不做旁听,做证人啊,证人可以说话的

做记录、录音录像不是不可以,但必须经过审判长的同意;旁听者不允许说话都是法庭纪律规定死的,法庭是威严的,当然不能乱说话啦~~上课都不能说话,何况法庭呢?你说的发言人,都是开庭前指定好的,比如说证人,旁人的话不产生法律效应,所以我们叫只听不说的人为旁听者,大家都有意见你一句我一句,原告方被告方说的话当然是向着自己的,你说审判长应该听谁的呢?所以法庭上旁听者不能乱说话,法庭人士听证人说话,从中审理案件。所以这不能说公道不公道的问题,只能从法庭纪律上去理解-法庭上为什么不能乱说话。

任何影响法官公正审判的行为都是应当进行限制的。法庭上,任何人大声喧哗都有可能造成法官注意力转移,影响法官的判断;录音录像会从心理上给法官造成压力,也会影响断案。如果对法官审理的结果不服,可以通过上诉和审判监督程序获得救济,而不应该当场给法官造成压力,使其判断产生误差。

法院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司法独立,不仅是指法院判决不受政府 人大 检察院的干扰即排除少数人的暴政,还要排除社会的干扰即多数人的暴政。不允许做记录录音就是为了排除媒体社会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