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官司问题,专业人士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31:34
这个官司已经拖了快一年了。08年12月,公司方以本人侮辱上司为借口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本人申请仲裁,因为公司拿不出有力的侮辱证据,故本人在仲裁和一审均胜诉,公司又以简历作假为由上诉到中级法院和令案起诉到仲裁委,二审开庭时公司未提交任何证据,只是说两个官司有关联性,申请暂时中止其判决,在劳动仲裁开庭时将本人在网络上发布的简历当做证据提交。

我自己认为,我在网络上的简历并不能证明就是我给公司的简历,请高人指点,回答满意另外加分!!!谢谢!!!
劳动仲裁开过庭了,公司申诉请求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对方拿出的证据有我在网络上的简历、在报到时本人未填写完成(经历写了一半)的简历、还有本人就读过的大学开具的本人未在其校内读书;我拿出的证据是大学的就读证明(真实的)。

学历肯定是真实的,但我填写未完成的简历上的工作经历的时间与实际有出入,我辩称是当时填写错误的所以没有写完,并不是提交给单位的,而是单位自己收的;单位说我的学历证明是假的,因为证明上的公章是xx大学计算机学院,而我在报道的表格上填写的是XX大学,单位到XX大学开了我没有在其读书的证明。我觉得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应该也是北京大学的,这个应该问题不大。

请高手预测结果,谢谢!!!

是通过人才市场招聘入职该单位的,本人最近一直没有上班,我之前申诉的是恢复劳动合同,赔偿所有损失

公司此举只是为了拖延时间的一种策略,对方律师心里也应该知道这不算强力证据。
你方以“网上简历并不是提交给公司的简历”为理由抗辩,那么法院会按照“谁要求,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公司证明“网上简历和实际提交简历是一样的”,若证明不了(实际也无法证明),则作为强势方(公司)自然要承担强制解除合同的责任,给予你经济补偿。
而上面也有人提到公司的人力资源人员本身就有审核简历的职能也可以作为抗辩点

根据楼主所述,给出以下建议:
1.你去公司免试入职是通过网上投送简历而得到面试的吗?如果是通过网络递送简历的,那么网络上的简历作为证据是成立的,对方是由于看了你网上的简历而考虑面试并录用你的.
2.你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有提交另一份简历?如果有,证据有吗?这种证据通常提供不出的,除非公司的HR帮你作证,这的确比较难.如果可以提供证据,那么你的网上简历就不能作为证据,因为正式签订合同时你已经向公司提供了真实的简历.
3.学历证明和简历填写不一致,这是比较讨厌的一点,不过还好北大计算机学院也属于北大,问题是不大.
4.诉讼脱了这么久,这段时间你上班了吗?没上班的话这诉讼金额可以水涨船高啊,有没有由于这个诉讼影响你再就业的证据啊

你好:
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否递交过简历,如果递交过的,那么以你递交的简历为准。
如果你没有递交过建立,那么公司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他们是根据你在网上填写的简历作为参考,才考虑聘请你的。这应该是他们提起仲裁的理由。但是相应的,你也可以进行抗辩,公司对学历要求,虽然在网络上填写的简历有问题,可作为一个正规的公司,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你难道不进行核实吗?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肯定要求劳动者出示学历文凭的原件,这是常识,也是任何一个从事过人事工作的人都会要求的。你现在说我的学历作假,如果你说我递交的学历是假的,那还勉强有点理由,可你现在拿出我当年在网络上的简历,这明显不符合常理。是随便找个由头,找我的麻烦。
我认为,你自己分析的很正确,网络上的并不代表你递交的就是那份简历啊。

搞的纷纷扬扬 你还能在那公司工作吗
无论仲裁 还是诉讼 都需要充足证据 否则就是斗气 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