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学生在三甲医院第一次检查结果为乙肝,开了400元药吃,13天后第二次检查正常,怎么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7:38:56
我们是大四学生,我女朋友于2009年10月27日在东营市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这是一家三甲医院)检查出患了乙肝小三阳,医生还给开了378元的药,因为担心自己和女朋友在一起会传染上,然后我也去查了(也是在那家医院,结果没事);那时正是我们找工作的时候,她连招聘会都没敢去,错失了很多好机会。家里人知道后很担心也都去检查了。可是她吃完药后准备回家治疗,临回家又去同一家医院检查(11月9日,两次检查之间只隔了13天),结果为各项都正常,这次连DNA也查了,所有指标都正常,她回家后又去防疫站和一家三甲医院查了,结果也都是正常,我们去其他医院询问了很多医生,也都说这么短的时间是不可能治愈的。
这种情况怎么向医院索取之前我们花的检查费和医药费(包括家人检查的费用共计900多元),这让她失去了很多找好工作的机会,而且吃了那些药之后她的尿液里都有药味,这些损失可以附加到索赔精神损失费里吗?索赔能赔多少?

这要分开来分析:

1、如果这家医院的肝病科在当地媒体打的广告,宣称免费化验两对半,可以根治乙肝等等广告语,医生是外地口音,注册地不是本医院,那么就有故意造假让你们买药的嫌疑,你可以保留证据,去卫生药监消协部门举报,肯定会有其他患者上当的,相信你们的权益会得到保护的,只要查实造假,索赔精神损失费、药费、误工费等会有的。

2、如果这家医院没有上述的举动,那么你有可能是初次感染,成年人的初次感染机会很多,95%以上可以短期自愈。

3、化验误差,正常的化验误差是难免的,即使在大医院也难以完全避免。

你好,这个可以索取的.你保存好你的检查单化验单,拿着复印件(记住不要是原件)到医院找院办负责人,或者直接找院长,说明情况,然后向他们提出索赔,你去的时候人多一点,起码可以赔偿你的医疗费用,以及一些营养费,因为目前国内还没有精神损失费这一理赔的说法,因此,要赔偿这项比较困难!

如果你的投诉无效,你可以打当地日报新闻电话,或者找当地卫生监管部门.再不行,就多找一些人上医院,说理.

唉,庸医害死人啊。医院是共产党开的,找个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