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门卫代收。后来货物丢失,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25:01
EMS,门卫代收。后来货物丢失,谁的责任?

要看看门卫能不能交出合法的代收权益的书面委托证明。
1)如果没有代收授权证明,EMS就随便把快递给别人,那么EMS要负责任。至于门卫的责任那是EMS和门卫之间的事情。
2)有代收证明。那就是门卫个人的责任了。EMS就没有责任。

货物丢失当时,是谁提出保管的,你就找谁,一般EMS寄到收主不在时应该贴条邮局去领,他要是给了个没义务保管的人那就是送货员的责任…提示下,谁签的字?

是门卫的责任。
在EMS签收中是有个代签人可以签收的,既然签收了就要保管好,有保管的责任,现在弄丢了,他是没有尽到保管的责任,所以由代签人负责。

当然是门卫的责任,他签收了,就说明货物所有权转移到你们那了,而他代你签的,也就是暂时归他保管,因为是他的名字签的,在你拿到货之前出现的意外都有他负责,既然代签了就有责任保管好~

门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