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3:55:54
我家是我爸和一个人吵架!然后那个人还有他外甥来我家超市找事,先是骂人,然后就把一壶开水弄我身上了,还好穿的多没怎么样,但我妈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看我那样就忍不住打那人,他外甥也开始打我家人!然后我们在打斗的时候把我头打了一个小口,他家说他是鼻骨骨折,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吗?还有后来派出所段的是我家罚200 他家罚500 然后医药费都自己拿!他家不服告到分局,被驳回。事情都过去一年了,现在以前处理这事的民警被调走了,然后交给另外一个民警!他家又告去,然后说我家看病花钱少他家多,要我家再拿四千块钱! 有懂的吗?帮帮忙,说说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了 ...

行政行为既已做出且生效,未有复议和诉讼等事实,那公安机关就没有权利再处理此案了。对方只有提起诉讼才能请求你们支付医药费。其他机关无权处理。

我不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只站在平常百姓的角度看大家寻事纠纷都是义气用事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其实自己出点钱把伤看好了又何必告上法庭呢最后双方都得罚款没一人得好处,还不是民警赚了,这只能说那小子傻

还是去法院吧,怪我政治没学好啊。不过他家到你家超市闹市还用水泼你他就以经犯法啦。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搔扰民宅。不过我不清楚会不会算你妈先动手,会的话可能还比较麻烦!

可以诉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