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自行车车祸责任及赔付相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4:41:54
事发当时在晚上的一个立交桥十字路口附近,

我骑自行车因路况限制自东向西慢慢逆行在慢车道,

而后,我看到机动车道直行道东西走向上红灯亮了,

于是直接从斑马线附近右转过马路,没注意还有转弯过来的车,

被自北来的左转弯进入向东走向机动车道的出租车撞飞倒在了机动车道上,然后被送到了医院,我是轻伤,出

租车没损伤...

目前现在已经花了5000块,但是出租车方不再垫付药费..我该怎么办?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我应该承担什么费用,多少费用?出租车方面能承担什么赔偿费用?他的保险公司会赔付什么项目多少的费用呢?他的交强险能全额赔付吗?或者有什么比例?

感激不尽!
如果责任对半的话,出租车司机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会把我责任上该负责的那份医疗费 赔了吗

请问你们当时有报警吗?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是由交警支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若没有报警或伤势不严重,则双方私下协商。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也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注明车主的责任分配和你受伤所花费的医院发票而定的。

首先要报警,因为只有交警才有资格作出事故认定。第二,你行驶在慢车道,慢车道也就是机动车道。而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而斑马线是这样的,如果有红绿灯,那么一交通等为主,如果斑马线上没有红绿灯,那么如果你是骑车过去的,你和出租车都有责任。如果你是推过去的,那么出租车全责。
另外2楼说的弱者学说现在不存在了,现在你撞死个乱穿马路的,你一分钱都不用陪,大多数人给了钱,是道义上的缘故,交通队里面最多会说,人家死了人了,家属这么苦,你赔点。撞死人的司机,也心里愧疚,但法律上不存在弱者说了,那都是N年前的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要有.肯定他要陪你的,以为我们行人是弱者.况且陪钱也是保险公司出,就怕你们私了,那就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