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快递被打开,我要投诉,有什么相关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39:34
收到的快递被拆开,签收单上面没签字送快递的人就走了。
我需要向那些部门投诉?需要提前看些什么相关的法律?

1、“我需要向那些部门投诉?”:有物品损失吗?如果有,直接收集好证据向法院起诉快递公司索赔,比向哪个部门投诉都更好。

2、如果是没有实际损失、只是被拆开了:可以向快递公司的总部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邮政法里面有这些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也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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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
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贪污罪从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 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 可以在交寄或者交汇之日起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
查复期满无结果的, 邮政企业应当先予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自赔偿之日起一年内,查明有本法第三十四条 (二) 项和第 (三) 项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有权收回赔偿。

说句实话,不管你的东西值不值钱,你投诉哪怕是报警也是没什么用的。物流公司和快递公司经常是这样,发现你的货物值钱,就私自扣下,然后赔你几倍的运费了事。因为价值高比较贵重的东西,你一般不敢写里面是什么东西,只要没写明里面的物品名称,并且没有保价,那东西丢了你就根本没有找回来的可能!
如果你有“能力”,换个方式解决可能更有效

第三十七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
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贪污罪从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 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 可以在交寄或者交汇之日起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
查复期满无结果的, 邮政企业应当先予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自赔偿之日起一年内,查明有本法第三十四条 (二) 项和第 (三) 项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有权收回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