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到地方需要重新鉴定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3:32:10
我叫笪祖容是一名2008年退伍军人,在2007年7月4日,我在一次救火途中受伤,左手神精浅支和肌腱断裂,后在青岛各大医院治疗未好,后部队给评为七级战残,我2008年复员回地方江苏老家。地方政府把我的部队发的残疾军人证收上去后说要重新鉴定,后就发了一个文件,说我的残疾达不到《残疾军人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后就取消了我的残疾军人资格,但是我的左手至经还是没感觉,我想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他们做的是程序是对的,我们这里也是这样的的。从部队回来以后,由省省民政厅接受,然后到省民政厅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我也是江苏的,我是江苏南京的。我是02年回来的,我们当时的指定医院是南京市鼓楼医院。

继续找医院鉴定!找民政部门!

申请重新鉴定!

几个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