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求解.开车撞死人后承担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28:56
前几天晚上,外面下雨,没有路灯,视线很不好.在路上横躺着一个人,我没有看到,直接撞上了,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调查这件事故的时候,当地的派出所接到过报案,说有一辆白色的车撞倒一个人后逃跑了.地点就是我撞的这个地点.随后联系报案的人,但他说不清逃跑的车的样子和型号,现在找不到这辆逃跑的车.请问这样我应该负多大责任?如果找到了那辆逃跑的车,他应该负多大责任?请懂的人为我解达一下
不是我肇事逃逸,是第一个撞倒他的人逃掉了.如果第一个肇事者不逃的话,这个人也不会躺在道中间,因为他的腿好像被撞断了.我现在就想知道.这件事到底是谁的责任大?逃跑的那辆车现在一点线索没有,难道他就一点事都没有?所有的责任现在判定都是我的责任.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由于案情重大,所以说公安机关有权先行逮捕嫌疑人。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十四天(此处之拘留不包括公安机关作为行政处罚的拘留),公安机关应当在此期间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提请检察院批捕的,如果检察院未予批准,则最迟应在十四天(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可能有所延长)后释放或者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如检察院批准,则公安机关在逮捕嫌疑人之后会通知其家属。
  公安机关只说要钱,很可能是允许取保候审,其家属应当缴纳保费,费用交纳完毕后就可以释放当事人,但是被释放者不能随意外出,应在其住所等候司法机关的传唤,否则保证人须承担责任,当事人会被加重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情形: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你的描述过于粗略,而且出事地点、行人有无过错等都不明,如果你说的“车速过快”是指超过了该路段的限速,那就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且后果严重,虽然有自首等情节,但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性很大,具体要看行人和肇事者的责任分担情况.罪刑法定,犯罪就一定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没有逃避的渠道。
  5.都可以,不过最好在公安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费,先把人领出来。
  6.私了只涉及该案的民事部分,不影响刑事结果和程序。
  也就是说,即使陪了钱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会随后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不